“图文并茂,感觉很有用,准备带回去给孙子看。”家住新桥路的庄婆婆早上路过镇海楼时,看到人群聚集,上前听到工作人员讲解民法典的重要性后,主动领取了厚厚一沓宣传单张。 5月8日上午,潮州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普法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在古城区镇海楼开启“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暨与法同行“典”亮生活潮州古城健步行活动。 让民法典成为民众“枕边书” “我觉得每一个家庭都应购置一本,民法典可成为民众的枕边书。”潮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丹提及,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以前要解决一个问题,需要查阅几部甚至十几部法律法规。如今,一部民法典在手,就可学习相关民法知识。 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把之前多部单行民法法律法规整合在一起,共1260个条款,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进入到全新的民法典时代。因与每一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影响重大,民法典也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之一,检察机关需依据相关法律监督审判机关的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刘丹认为,“统一法律适用,有利于检察机关精准监督审判机关是否正确适用法律。同时,检察机关也有支持起诉的职能,对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可依据民法典支持他们起诉。” 为何今年在镇海楼前普及民法典?潮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徐嘉提及,作为潮州府署的一部分,镇海楼长期以来代表着潮州的政治中心。今天,镇海楼是市民游客新的打卡点。为了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所以选取在镇海楼前启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当天,来自潮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律协等群团组织共组成8个方阵,沿镇海楼—太平路—原新华书店门口—东门直街志愿者驿站—蔡厝巷口—兵马司林路线,开启与法同行“典”亮生活潮州古城健步行活动。徐嘉介绍,参加健步行的人员,每到一处打卡点,需完成相关法律小任务。“希望通过徒步这种健康向上的方式,推动市民朋友对民法典关注深一点、关心多一点、懂得广一点。” 检务机器人“旺宝”与群众互动 活动现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各家单位均设立法律咨询台和普法茶座,共同组成小型普法集市。 在法律咨询台,工作人员分发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物品,向古城区群众、游客面对面讲解生活中的民法典。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吴丽提及,旅游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是今天到场群众咨询比较多的内容,工作人员会分门别类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检务机器人“旺宝”也来到法律咨询台前帮忙普法。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吴敏介绍,“以未成年人为例,机器人会主动询问他们在学校有没有被欺负,被欺负了会怎么做;并根据未成年人的回答,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提供专业引导。因形式新颖,检务机器人往往能够迅速和群众打成一片。” 开元社区地处潮州古城中心区,社区毗邻牌坊街和滨江长廊。“这里的居民最常碰到的有家庭婚姻、房产继承、高空抛物、民间借贷等问题。”太平街道开元社区党支部书记朱桂曼认为,宣传活动可以帮助群众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提高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希望能够不定期开展“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解答继承纠纷、租赁纠纷、离婚、赡养等法律问题,引导社区居民依法、理性解决纠纷。 “群众一般不太分得清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职能,在发放法治宣传物品和资料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群众遇到的问题,给出具体解决渠道。”潮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员陈晓康说。如若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能解决的,工作人员会引导群众到普法茶座,让他们坐下来和负责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聊一聊。 开设普法茶座为群众解难题 “之前有人向我借了一些钱,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还没有还我,这种情况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在普法茶座,有群众专程前来向法官咨询偿款相关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曾向对方催讨或是对方承诺还款,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 “就目前来看,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向法院起诉可能因超过时效而使权利无法得到保护。建议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使双方形成新的借条或还款协议。”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照雄提醒,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内积极主张权利,以免时效过期影响合法权益兑现。 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沈喜莉在为群众冲泡工夫茶的过程中,倾听其诉求并提供相应法律援助。她提及,“今天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有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以及赡养费、抚养费等问题。” 据悉,“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庆祝民法典颁布三周年文艺汇演5月下旬将在潮州影剧院举办。 (来源:南方+、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