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为便于征纳双方全面准确理解此项政策,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推出“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读”,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阳民主讲。今天带你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办理方式↓ 阳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并在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填写优惠享受的情况,同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即可,无需事先备案或审批。 往期回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