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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案卷 | 非法捕捞破坏海洋生态 一渔民获刑并赔偿修复费
汕头信息 2023-5-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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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容提要preview剖析案情,以案说法,一起来看《打开案卷》。众所周知,电鱼、炸鱼、毒鱼等方式均为非法捕捞,严重危害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久前,南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当地首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内容提要

preview剖析案情,以案说法,一起来看《打开案卷》。众所周知,电鱼、炸鱼、毒鱼等方式均为非法捕捞,严重危害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久前,南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当地首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陈某笑就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刑,并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近8万元,同时在汕头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陈某笑是福建漳州的渔民,2021年4月12日,陈某笑和陈某生、陈某国、陈某平、陈某胜驾驶渔船,在广东省南澎列岛附近海域进行非法捕捞作业,被汕头海警局龙湖工作站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渔获物313公斤以及电线、轴带发电机、网具等渔具一批。经鉴定,该渔船使用的渔具属于“单船(底层)桁杆拖网”,在《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制度的通告》中被列为“过渡渔具”,使用的捕鱼方法属于电力捕捞作业,且渔船作业被查海域属南海区机动渔船底拖网渔业禁渔区线内。


本案被告采用“底拖网+电捕捞”的非法捕捞方式,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巨大,底拖网导致的生态损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会破坏海底物理结构,影响底栖生物的栖息环境,另一方面还会搅动海底的泥沙,对生物生长、鱼卵孵化带来不良影响,而电捕鱼的作业方式更是危害巨大,它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会造成被捕捞起来的鱼类和伴随鱼类的大量死亡,还会危及人身安全。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郑奕驹

就陈某笑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21日向南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南澳有着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但这些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需要我们有节制地开发利用,但近年来,非法捕捞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针对该行为,过去我们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的修复责任。

——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郑奕驹



南澳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发现本案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遂决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22年7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审理查明后,南澳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笑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罪名成立。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被告人陈某笑所在渔船使用的渔具属于“单船(底层)桁杆拖网”,捕捞海域位于南海区机动渔船底拖网渔业禁渔区线内,而使用的渔法是渔业法禁止的电力捕捞作业,行为符合上述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南澳县人民法院法官  纪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笑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依法惩处。但被告人陈某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与南澳县人民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评估费,同意公开赔礼道歉,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期间,由陈某笑依法承担民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赔偿责任,已向指定账号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79550元、评估费3000元,合计82550元,并在汕头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为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笑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陈某笑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南澳县人民法院法官  纪云



另外,本案中的陈某生等四名渔民因情节轻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透过本案,法官特别指出,电鱼、炸鱼、毒鱼等均为非法捕捞行为,将严重危害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广大渔民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水产资源,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非法捕捞水产品,既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又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务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范围内进行作业,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

——南澳县人民法院法官  纪云

视线君说:


一年一度的南海伏季休渔于今年5月1日开启,之所以实施伏季休渔,就是为了让鱼类休养生息,获得永续繁衍,此举旨在有效保护和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案的法槌落定,也再次向广大渔民朋友敲响警钟,要树立环保意识,避免过度捕捞,共同保护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切莫心存侥幸,踩了法律红线。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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