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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在化解基层矛盾上作出新探索街道首次裁决土地权属争议
蓝色河畔 2023-5-1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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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9月,在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邱氏三兄弟因与同社区居民李某出现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权属纠纷,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申请,责令李某返还涉案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然而土地权属争议往往涉及历 ...

 2022年9月,在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邱氏三兄弟因与同社区居民李某出现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权属纠纷,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申请,责令李某返还涉案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然而土地权属争议往往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且时间跨度长、土地管理政策变化多,导致调处难度大。

    经过数月的调查走访、评议论证,马滘街道顺利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充分彰显了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近日,汕头市司法局联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在濠江区马滘街道召开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现场经验推广介绍会,向全市镇街积极推广了这一裁决土地权属争议的经验做法。

    汕头是全国首个出台行政裁决领域政府规章的试点城市。如今汕头再次饮下“头啖汤”,以全市首宗由街道办事处对土地权属争议作出裁决的案件,在化解基层土地权属纠纷矛盾的实践中作出新探索。

    ●南方日报记者 蔡沚彦

    对居民宅基地权属纠纷作裁决

    据濠江区马滘街道办事处主任于斌介绍,“街道办事处依法受理后,根据有关程序规定我们依法组成行政裁决合议组,在通过实地勘查、走访核实、查阅相关权属资料、举行听证等方式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宅基地权属争议的基础上,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

    随后在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街道进一步核实了涉案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权属争议事实。民国时期李某的岳父邱某英将涉案宅基地地上房屋典当给邱氏三兄弟父亲邱某头,在土地改革时期,因双方未办理赎回手续,邱某头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家人名下,并取得19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1990年4月李某与邱某头签订了《赎回房屋业权立约》(下称《立约》),经协商同意将原先典当的涉案宅基地地上房屋赎回,该《立约》由当时属地社区居委会盖章见证,李某据此在该涉案宅基地地上房屋居住至今30余年。

    马滘街道办事处在查清上述事实、分清权属关系后,经合议组评议论证,认为邱氏三兄弟提交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因超期未换领而失效,其土地所有权也不受法律保护,依法认定李某享有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有关规定,作出驳回邱氏三兄弟行政裁决申请的裁决决定。

    让土地权属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9年10月,汕头市被确定为广东省唯一全面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的城市,而后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持续高标准打造行政裁决示范样板。

    行政裁决试点建设迈入第四个年头,为何选择在此时召开现场经验推广介绍会?一言以蔽之:总结经验,形成示范。

    一个案例背后,是一项项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在与会人员看来,这个首宗案例的推广介绍不仅能更好地发挥示范效应,为汕头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也积极为省在推进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制度建设上提供了参考。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易发多发因征地拆迁、宅基地权属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如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状态之中,是乡村治理的关键。

    早在2020年12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汕头市土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为区(县)人民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裁决土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提供了程序保障,并选择濠江区、澄海区东里镇作为行政裁决先行调解基层示范点。

    事实上,汕头在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中,强调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行政裁决申请渠道,积极吸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可以依法受理和裁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并依法组成行政裁决合议组,实现多元社会力量在基层“握指成拳”,以小平台凝聚大合力,及时有效化解基层土地权属纠纷。

    从这一案例可见,邱氏三兄弟直接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申请,减少了群众在维护合法权益上的障碍和困难,真正做到了“家务矛盾不出门,邻里冲突不出村,各类纠纷不上交”。

    值得注意的是,调解作为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汕头在强化行政裁决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方式,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2年10月,汕头市司法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土地权属争议的方法途径,出台《关于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制作《行政裁决调解书》文书模板供参考使用,建立健全基层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推进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及时、有效、规范衔接。

    发挥首宗案件示范带动效应

    基层工作面广量大、千头万绪,如果不注重创新很容易使工作变得烦琐且低效率,落实落细基层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尤为如此。

    在现场经验推广介绍会上,主办方留出大量发言时间,安排给了来自镇街一线的代表。与此同时,基层干部们也省去了客套问候语言,直奔主题,提出问题、意见与建议。

    “街道应由谁来负责受理行政裁决案件?”“是否有统一的行政裁决程序和文书?”“如何加强对基层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以案促学、以案促治,随着一个个问题的提出和探讨,镇街代表们对行政裁决的认识逐步统一,对裁决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当前,汕头重点加强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行政裁决工作。2022年,全市基层镇街运用行政裁决调解土地权属纠纷205宗,及时有效化解了基层土地权属争议。

    在此基础上,2023年3月汕头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裁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构建“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平台,积极促进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将搭建基层“一站式”土地权属争议解决服务平台,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推进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裁决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在土地权属争议多发区域,推动建立土地权属争议的专业人民调解队伍。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马滘街道的这一案例,通过现场会统一宣传推广,将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而在汕头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的深入下,不仅一宗宗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活力也正充分激发。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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