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接到实名举报,称郑某存在虚构受伤经过事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嫌疑。根据举报线索,深圳市龙岗社保分局开展调查取证,期间,郑某主动到局接受调查并承认自己骗保事实。2021年1月,龙岗分局撤销了郑某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随后将案件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3月28日,郑某因犯诈骗罪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粤0307刑初3417号〕认定,郑某曾任东莞市某家具公司行政经理,熟悉工伤保险的申报流程。2017年12月27日,郑某在福建省三明市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为骗取工伤保险基金,郑某利用其妻弟担任深圳市某装饰设计公司法人代表的关系,使用该装饰公司的印章,谎称自己是该公司的经理,因巡查办公楼滑倒摔伤,伪造材料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申请工伤认定。2018年3月1日,龙岗分局根据郑某提供的虚假材料认定郑某工伤后,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93311.62元(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 元、工伤医疗费47219.62元、康复器具费36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392元)。截至目前,被骗领的社保待遇已全额追回。 案件警示: 通过虚构工伤事实、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是骗保行为,骗取金额超过四千元(二类地区)或六千元(一类地区)以上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省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伤认定调查核实工作,通过第三方对笔迹鉴定、印章真伪性、材料出具时间等关键信息加强比对,提升调查准确率,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广大参保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应诚信守法,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来源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供稿丨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百名人社干部助百企”行动最新进展 潮州日报专版报道潮州市人社系统“百名人社干部助百企”行动“三大战役”在行动:四通集团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正式开班潮州人社系统挂钩服务企业礼包(第二版)推 荐 阅 读 欢迎关注“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你点的每个赞,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