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IP跳转技术服务商核心环节和基础电信运营商根源环节,以“釜底抽薪”之行动,铲除诸多网络违法犯罪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全面挤压网络违法犯罪空间。
多地网安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行动,今天来介绍一下江西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动态IP代理服务乱象开展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江西网安部门结合此专项内容,办理行政案件14起,依法查处6家县级运营商和8家IP跳转技术服务商,约谈4家市级运营商相关负责人,取缔6个“作坊式”机房,查封扣存服务器等设备400余台,关停违法违规宽带账号1300余个。
江西上饶网安部门对掌握到的线索开展核查,查明从事动态IP代理服务的上饶市某网络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等义务,随即启动“一案双查”。
根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先后对其依法行政警告及停止联网整顿3个月处罚。
江西赣州网安部门根据上级通报线索,查明大余县某营业厅、蓉江新区某运营商为外省互联网企业违规办理宽带业务,随即启动“一案双查”。
根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相关单位给予行政警告。
江西抚州网安部门对辖区内异常宽带线索开展梳理摸排,对东乡县、金溪县和南城县等3家某运营商开展监督检查时,查明其自2020年以来在办理宽带业务时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行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景德镇网安部门在开展案件协查时,发现黄山市、嘉兴市等3家互联网企业自2021年5月以来,在景德镇市和浮梁县某运营商办理300余条宽带账号,用于从事动态IP代理服务。
经查,该3家互联网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依法对相关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运营商对内部涉案人员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等入网手续,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可绝不是一件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