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民忧 一面锦旗寄真情 近日,刑事被害人家属庄某将一面写着“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锦旗送到我院,对我院的司法救助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 2022年11月,被害人庄某武在潮南区某村巷被犯罪嫌疑人王某凯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至颅脑出血致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其辗转多家医院治疗长达两个月,共花费手术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超25万元。庄某武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嫌疑人一方仅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也未获得其他社会救助,庄某武出院后无法打工谋生,其颅骨缺损还需进行第二次手术,整个家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后续治疗和日常开支,生活举步维艰。 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王某凯涉嫌交通肇事罪案过程中,发现该案被害人庄某武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告知其家属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权利义务,引导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快速响应,迅速进行审查核实和走访调查等工作。 经审查,申请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依法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我院坚持把国家司法救助与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融合起来,将之作为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潮南区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用实际行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员缓解困难,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 -END-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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