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在该局十楼会议厅召开《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肖旭宜副局长介绍了条例制定的相关情况、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对条例宣传实施意见,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改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的有关领导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市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公安局、文广旅体局,汕头海事局的有关领导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2月20日经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进一步加强内海湾多维度生态保护、统筹内海湾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遵循陆海统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治共享的原则,完善内海湾保护协调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突出规划引领,强化区域管控,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打造美丽内海湾。《条例》还建立了内海湾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负面清单制度,并设定了违反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行政处罚,全面加强内海湾保护工作力度。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汕头内海湾保护有本地法规可依,为内海湾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条例及配套的内海湾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汕头内海湾作为城市发展中轴,围绕打造“华侨客厅、创新平台、魅力海湾”的目标,汕头内海湾将实现从传统港区向新时代湾区的华丽转变。未来,一座国际魅力海湾必将呈现世人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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