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具体变化有哪些?一起来看。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一是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将第28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____%”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__”,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三是增加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供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 编发:潮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