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e懂”第六十三期课程——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的解读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852965478124748802 逢周五推出新一期课程 敬请期待 下期预告 《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企业,请查收这项税收优惠!》 3月31日 与您不见不散 往期课程系列 《税e懂微课堂之【办税指南】篇》 《税e懂微课堂之【减税降费】篇》 《税e懂微课堂之【新政速递】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汕头市缴费人 莫慌!您关心的最新社保热点问题看这里 热点问答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征收后,申报缴费应注意什么? 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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