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快到了 如果被前男友骚扰、纠缠怎么办?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下面有请广东森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林锴律师为我们讲解 人身安全保护令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821317707450122245 【潮州话版】人身安全保护令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821320605076652032 【普通话版】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限于家暴,还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恋爱、交友或者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当妇女面临“纠缠、骚扰,泄露、传播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不法侵害或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的对象也拓宽,不再局限于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甚至连分手后的男女朋友,都可以是适用的对象。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继续对申请人实施不法侵害的话,将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条件的拓宽,为婚恋关系中的受害者提供更有力的维权武器,从而实现对婚恋关系中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 N D 来源:潮州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