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行为,确保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审查机构信息统计和诚信公示 (一)市住建局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称“官网”)上公示“汕头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业务统计信息和诚信信息”。 (二)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诚信信息资料》(详见附件1)的要求向市住建局提交资料,经校核后向社会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有效期一年,每年3月份办理。已公示的审查机构,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审查业务情况统计信息(详见附件3)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在官网上公示。 (三)在官网上公示的审查机构有关信息,由市住建局进行动态更新,公示信息包括以下内容:审查机构基本情况、失信信息、法定代表人诚信声明、审查项目及审查人员情况、信息公示有效期等。 二、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依规办理建设报批手续的新建、改建(含建筑装修)、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必须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中审查。 (二)在我市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审查机构,都应遵守我市施工图审查有关规定,规范审查行为,保证审查质量。各审查机构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减少审查内容、降低审查标准、只盖章收费不审查等行为。 (三)施工图审查包括前期程序性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附件2)和技术性审查。施工图未经前期程序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四)全面落实施工图审查质量责任制。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对施工图审查全面负责,审查人员对其审查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审查质量保证制度和审查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审查质量。 (五)实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人员诚信行为评价管理制度。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信用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汕从事审查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与《施工图审查机构诚信信息资料》中登记的审查人员相一致。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审查与本单位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设计企业所完成的施工图。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登记信息未及时上报、更新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 (六)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有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挂靠、出卖图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施工图审查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巡查、抽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进行项目调审和现场检查。对前期程序性审查把关不严、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减少审查内容、降低审查标准、只盖章收费不审查、漏审错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作为工程项目报建的必备内容,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依规办理建设报批手续的新建、改建(含建筑装修)、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必须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中审查,符合分阶段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在“±0.000以上”阶段落实系统审查(涉密工程除外)。 (三)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图纸是否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施工现场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或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原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应责令改正,并报相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 四、实施期限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8日止。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附件: 1.施工图审查机构诚信信息资料 2.前期程序性审查内容 3.20__年度汕头市施工图审查项目汇总表(审查机构报送)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来源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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