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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潮州市区16条道路定为“严管路”
蓝色河畔 2023-2-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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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车辆违停现象频发干扰交通隐患重重停车乱象,是近年来城市治理的难题,虽然我市交警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车主们规范停车,但仍然有部分车主随处乱停,干扰道路正常秩序。在市区永护路,由于道路较窄,仅有一侧施划了临 ...

车辆违停现象频发 干扰交通隐患重重

停车乱象,是近年来城市治理的难题,虽然我市交警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车主们规范停车,但仍然有部分车主随处乱停,干扰道路正常秩序。

在市区永护路,由于道路较窄,仅有一侧施划了临时停车位,但有不少车主我行我素,任性将车停在另一侧的路面上甚至步道上,这辆白色轿车还霸占了公交车即停即走的区域,交通秩序因此乱了套。



在趣春路,这几辆车直接违停在机动车道上,记者采访期间,一辆黑色轿车还因挡住车位内另一辆车的出路,被叫来挪车。再看这辆小型货车,不仅逆向违停,司机还当街卸起货来。





过往群众:很不方便,车辆乱停的话,老人骑自行车就只能被迫骑在路中间,实在危险。

在西新南路,路边齐刷刷违停了一整排汽车,把狭窄的路道当成停车场,再看看这两辆车,违停的同时竟然还当街做起生意来。





附近铺户:这条路不宽敞,又是单行道,大家乱停乱放,就总是要塞车。

而在较为宽敞的主干道,违停乱象同样层出不穷。城新西路两侧均施划了停车位,但仍有车主视若无睹,将车停在了停车线外,这两辆车甚至还停到了斑马线上,行人和骑自行车的市民从这里经过都得被迫绕行。





在潮州大道机动车道上,这两辆车就这样乱停,驾驶员扬长而去,显得特别刺眼。



在枫春南路,道路两侧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步道上合适位置也施划了停车位。然而仍有车主放着空置的车位不停,执意违规停放。在靠近枫春市场的路段,步道上空着一排停车位,车主们却将车辆停在绿道,躲避停车收费。





枫春市场这个公交站点,地上明显划分了靠站上下客的区域,但是几位车主却视而不见,将车停在了公交站周围,影响公车的靠站停车。



市民:公交车亭都是乱停的车,公车去接乘客也就不方便靠站,影响公车司机的视线,行人如果从车辆旁边出来,比较危险。

市城区划分16条“严管路”  交警部门重拳整治

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为道路通行添堵添乱,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推进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市交警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潮州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即日起加大力度整治停车乱象。

关于加强潮州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不断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通告如下:

一、潮州大道、潮枫路、枫春路等16条道路(见附件)为潮州市城区第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二、市城区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示(含限时禁止停车标示)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违法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严管路”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四、在停车泊位上停放的车辆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停放,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的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对长时间停放、影响道路通行且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拖移。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有、挪用、撤除或设置停车障碍。如有违反,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3日


潮州市城区第一批机动车

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



1、新风路(枫溪广场至站前三路口)

2、潮汕公路(枫溪广场至云英路口)

3、春荣路(新洋路口至西荣路口)

4、新洋路(银槐北路口至体育馆口)

5、绿榕北路(西荣路口至潮州大道口)

6、潮州大道(南堤路口至外环北路口)

7、潮枫路(西荣路口至潮州大道口)

8、枫春路(枫溪广场至南堤路口)

9、南堤路(韩江大桥西至潮州大道口)

10、城新路(环城西路口至绿榕南路口)

11、天水路(韩江大桥西至环城北路口)

12、环城西路(北园路口至城新路口)

13、环城南路(城新路口至韩江大桥西)

14、中山路(防汛通道至环城西路口)

15、开元路(环城西路口至太平路口)

16、新桥路(环城西路口至枫春路口)

市交警支队民警 林洪波:对于潮州大道、潮枫路、枫春路等16条“严管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放,如在这些道路上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拖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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