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近日,经中共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省委审计办印发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以下简称2份清单),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建立领导干部教育提醒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2份清单紧扣中央两办《规定》对各类型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重点聚焦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责任、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责任、依规依法进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责任、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责任、民生保障和改善责任、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以及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责任等重点领域的履责要求及应当防范的主要风险点。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清单》分别列出了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应履行的13个经济责任领域46项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应履行的10个经济责任领域32项内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应履行的10个经济责任领域30项内容,并明确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相关要求,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正面清单”,有效帮助领导干部清楚掌握履行经济责任应该干什么、怎么干。《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全面梳理提炼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和多发性问题,按照各类型领导干部及其履职尽责内容,分别梳理出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13个领域47项风险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10个领域30项风险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10个领域28项风险点,并详细列出问题表现形式、违反的相关法规文件依据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为领导干部行使经济权力、履行经济责任划出“底线”“红线”,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负面清单”。 2份清单从起草到印发历经一年多时间,省委审计办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凝聚了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识。今后,省委审计办将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更新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清单、风险防范清单,更好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梁晓阳、茹光毅) 内容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责任编辑:张钊、鲁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