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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丨潮州市创卫督查通报(2021年第二十期)
蓝色河畔 2023-2-1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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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创卫督查 为督促各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如期完成95个示范点的培树创建任务,市创卫办督导检查组按照《关于培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潮创卫办〔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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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督查

     为督促各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如期完成95个示范点的培树创建任务,市创卫办督导检查组按照《关于培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潮创卫办〔2021〕37号)规定和市创卫办领导的指示要求,围绕不同类别点位(场所)随机抽取30个示范点,并于近期会同各区创卫办和市直有关部门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一、创建成效

       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能够按照要求,研究遴选一批基础工作较好、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的点位(场所)做为示范点培树创建对象。各培树点位(场所)的各类硬件设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大多优于同类点位(场所)水平,有利于培树创建,达到示范带动的目标。

       从抽查的30个示范点培树创建现状看,部分创建示范点单位能积极推动,一些工作内容和标准达到创国卫目标要求,体现出一定的示范作用。







     (一)潮安区庵埠镇霞露村和官路村的村容村貌有明显优化提升,实现村道硬底化全覆盖,停车秩序和路面卫生保洁较好,企业、工厂、住户基本能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村民创卫意识和氛围较好。庵埠镇庵江溪两侧截污纳管,水体清澈,两侧均完成安全防护栏和绿道建设,植绿管护到位,成为群众休闲活动场所。

     (二)潮州市中心医院、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彩塘和平村卫生站创国卫工作台账和疫苗接种台账较为齐全规范,其中彩塘和平村卫生站能持证亮证上岗、各类设施良好、环境整洁,有落实创卫和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制度。

     (三)市区枫春路维也纳酒店各项证照齐全,卫生保洁状况较好;湘桥区熙泰明仕发艺店硬件设施和配套较为齐全,大部分创建工作内容基本达标。

     (四)市绵德幼儿园和湘桥区城西中学创建成效比较明显,市实验小学、城西中学利用假期分别对食堂和厕所进行改造提升。

     (五)潮安区庵埠镇碧桂园星钻园建筑工地落实道路硬底化、车辆出入清洗、场地封闭管理、标准硬质围挡、喷雾降尘等工地设置要求。

     (六)潮安区北国饭店、庵埠镇满登登奶茶店整体布局比较规范合理,卫生保洁状况较好;北国饭店管理制度完善,满登登奶茶店三防设施齐全。

     (七)广东新乐食品有限公司厂区硬件设施较为齐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较好,仓库严格落实分区存放管理,防虫害、厂区清洁工作认真细致。

二、存在问题

       从对抽查30个示范点培树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看,培树创建示范点工作严重滞后,离原定的七月底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目前大部分示范点创建点位(场所)未按照阶段工作时间要求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大部分示范点均存在不同程度短板弱项。













     (一)湘桥区、潮安区政府。社区(村)、城中村、老旧居民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点目前仍存在卫生清扫不到位、垃圾收运不及时,杂物乱堆放等现象,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投入不足,创建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不快。湘桥区水务局创卫工作资料台账未分类收集,办公场所存在卫生死角,卫生间保洁和禁烟控烟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庵埠镇乔林村老居民区一些巷道和厝前屋后排水沟存在垃圾杂物,“三线”架设形如“蜘蛛网”。庵埠镇霞露村、官路村房前屋后存在垃圾杂物乱丢乱弃现象、村内“三线”零乱,公厕卫生环境有待提升,村内池塘水面有漂浮垃圾和杂物,池塘岸坡及闲置地杂物乱堆、杂草丛生。

     (二)市卫生健康局。抽查的综合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旅馆酒店等创建示范点单位自五月份以来未见明显提升,对照创国卫标准存在较多不达标项目。潮州市中心医院和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存在环境卫生保洁力度不够,存在现场吸烟、杂物乱堆乱放、路面或墙体破损等现象;潮州中心医院宣传板老化,食堂工作人员无佩戴口罩、着装不规范;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厕所清扫不到位、有蚊虫孳生;彩塘镇和平村卫生站毒鼠屋鼠饵无定期补充更换,卫生站配置医护人员不够,发热与肠道门诊制度没有上墙。市区枫春路维也纳酒店餐厅厨房整洁卫生等方面离创国卫标准差距较大;厨房内存在多处卫生死角、垃圾桶无密闭且清理不及时、地面污渍明显、下水道口无上盖、防蝇网无定期清洗;病媒防控和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不够,从业人员无持有效健康证明。湘桥区熙泰明仕发艺店健康证公示与实际人员不符,现场无消毒台账。

     (三)市商务局。抽查的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示范点创建单位对创国卫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未能准确掌握,治理提升工作缺乏专业指导。市区彩虹市场开办方对示范点创建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市场内商户经营秩序和卫生状况较差、健康宣传内容无及时更新、消防栓破损漏水、厕所内有异味且小广告乱张贴。市区大润发超市和宏天广场金德超市环境卫生保洁力度不够,贮存区、操作区及部分公共区域均达不到点位标准要求;市区大润发超市健康公示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从业人员健康证缺失,卫生基础设施不完善,猪肉区“两证一报告”不齐全,生肉区操作台清洁不到位;市区宏天广场金德超市占道经营,相关证照不齐,无等级量化,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销售,售卖多种三无产品,无四害防制设施。

     (四)市城管执法局。抽查的广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等点位(场所)存在问题较多,离创国卫标准要求差距较大。市人民广场(包含人民广场、文化长廊、广场数码影院、潮州博物馆)杂物乱堆放、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小广告清理和绿化管养不到位、排水沟淤泥堆积、垃圾桶外表污渍明显、地面乱扔烟蒂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市区彩虹路和新桥西路路面保洁不到位、人行步道或斑马线污渍明显、沿路有乱张贴小广告和流动摊档占道经营;彩虹路垃圾暴露、垃圾桶污渍明显、存在卫生死角、建筑废料乱堆放;新桥西路路灯受损、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占路为市,下水道淤泥堵塞、路旁烟蒂桶盖设置不规范、地面有烟蒂。市区义井巷两侧墙体部分破损、宣传栏掉漆受损、绿化盆栽有蚊虫孳生。市区下水门公厕有异味,厕所外毒鼠屋无贴标签。市区古树庙垃圾压缩站压滤设备受损、排水沟淤泥积存、地面污渍明显、标示字体脱落。

     (五)市文广旅体局。广济桥旅游景点导览图框、指示牌老化掉漆,导游标示老旧;绿植管养不到位,周边有流动摊档占道经营情况,景点创卫宣传氛围不浓。

     (六)市教育局。湘桥区城西中学创卫工作台账未按年度归纳,食堂内毒鼠屋无毒饵。市实验学校部分墙体老化破损,杂物乱堆、垃圾暴露,存在卫生死角,地面有烟蒂,厨房卫生保洁整体较差,食堂后巷排水沟堵塞有积水。市绵德幼儿园创国卫工作台账无分类整理,部分垃圾桶无盖无密闭。

     (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的餐饮店、食品加工作坊和企业、小餐饮店、小熟食店仍存在常态化管理工作落实不细致的问题。广东新乐食品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实体健康证明过期未及时更换电子版证明,无设置吸烟区,有员工在休闲区吸烟等情况。潮安区庵埠镇莫奈蛋糕店未能按规定亮照亮证,加工区一楼公共区域废弃物无及时清理,车辆停放秩序差。潮安区北国饭店厨房功能区存在标识错误现象,楼梯底下杂物和垃圾未及时清理,部分垃圾桶没加盖,经营场所有苍蝇。潮安区庵埠镇乐抖林记餐饮店天花板有蛛丝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薄弱。潮安区庵埠镇满登登奶茶店拉闸门有牛皮癣未及时清理,“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

三、原因分析

       从现场检查和有关点位(场所)反映的情况,造成培树创建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一)各区、市直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基本都没有制订示范点培树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专门研究、落实专人和具体科室责任,没有召集培树创建单位负责人开会部署推动。除市卫生健康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示范点培树创建工作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并发出问题通报外,未见其他有关负责单位部门对各自负责培树创建的示范点开展巡查、督促和指导工作。大部分责任单位工作只停留在转发通知、电话传达等形式上,没有到点位现场检查指导,未能及时了解掌握负责的点位(场所)创建工作状况,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能深入分析、提出对策,落实整改提升措施。

     (二)各示范创建单位普遍存在主动性不足,个别存在抵触情绪,工作被动应付。相当部分点位(场所)均没有比较全面系统的创建工作目标,对点位创国卫标准一知半解,缺乏发现问题、寻找病根的能力。体现各责任单位部门在前期工作沟通联系不足、宣传指导不到位,没有用心用情用力去推动。

     (三)各行业监管部门对这些创建示范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普遍认为这些点位(场所)是不同行业中的佼佼者,疏于监管,缺乏高标准严要求。客观上造成这些示范点培树创建单位容易形成满足思想和差不多意识,对照创国卫标准存在的大量问题见惯不怪,标准要求太低,整改提升内生动力不足。

四、督查意见

      (一)进一步领会创国卫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培树创建示范点的作用和意义。培树创建创国卫示范点同市城区15个镇(街)创国卫工作评比排名和“最差五个十”评选工作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既要大力抓问题治理,又要抓先进点位培树创建,达到促两头带中间的目的。因此,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培树创建示范点工作统一到全市工作部署上来,通过树先进示范引领、抓问题整改双管齐下,促推辖区和行业创国卫水平整体提升。

      (二)各单位和行业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示范点培树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示范点创建工作应突出好中选优、示范带动的要求,各类点位(场所)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务求全部、全方位立体达标,对于不具备培树创建条件的点位(场所),各负责遴选、培树的责任单位要及时准确予以置换。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专班负责,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发挥属地和行业优势,对标对表,积极开展示范点培树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严管促整改、促提升,在较短时间内补足创建阶段(6月1日至8月1日)的工作欠账,争取按照《关于培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潮创卫办〔2021〕37号)规定,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验收工作。

      (三)按照示范点管理主体的性质差异,有的放矢制定整改措施,调动示范点自我提升的工作动力。在示范点培树创建工作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针对各类示范点创建单位的不同属性,充分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因势利导调动各示范点创建主体的动力和积极性。农贸市场、食品超市、旅馆、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网吧、餐饮店、食品加工单位、小熟食店、建筑工地和私办学校等点位(场所),市直有关部门可对示范点创建单位认定为行业示范标兵进行正面宣传、提供一些鼓励帮扶政策,激发示范点开办经营方对培树创建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要帮助培树创建单位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清单,制定比较系统的培树创建方案,明确完成时序;同时指导督促建立相应的日常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久久为功、持续达标。

·信息来源丨市创卫办督导检查组

·编辑丨吴奕彤

·审核丨黄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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