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0年度年报温馨提示 一、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的年报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年度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或“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 ![]() -END- ————————————————————— 素材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潮州市场监管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