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视窗,了解龙湖 引才纳新 共创未来 2023年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开始了! \ | / ★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环境,推动龙湖创新引领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龙委人才〔2023〕1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 认定对象范围 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面向已在我区工作、创业的优秀人才,重点从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传统优势产业及重点企业人才、科教文卫体专业及社会工作人才、农业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域产生,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责任感、使命感、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无不良学术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 身体健康,申报认定“龙湖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认定“龙湖区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已在龙湖区创业或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同时在汕头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 向上滑动阅览 一、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入选国家、省、市各项人才计划的人才或团队带头人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 4.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 5.广东省特支计划; 6.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 7.珠江学者岗位计划; 8.汕头市引进领军人才、汕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汕头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9.其他符合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 (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方向符合我区重点产业需求的人才 1.近五年,被评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近五年,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前二完成人; 3.近五年,担任市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第一负责人或课题组组长(已通过结题验收); 4.在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科技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在岗博士; 5.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模以上“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从事科教文卫体专业及社会工作的人才 1.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 2.市级以上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3.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 4.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5.近五年,被评为市级以上体育名师; 6.近五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名医; 7.近五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宣传文化名家; 8.近五年,获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及以上赛事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在乡村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农村人才 1.乡村工匠正高级工程师; 2.近五年,被评为市级以上乡村振兴人才。 (五)其他取得以下技术、技能资格的人才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且近五年任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创人或获市级以上技术能手奖项。 二、“龙湖区青年后备人才”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二)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模以上“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龙湖连续工作2年以上。 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个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汇总送区行业主管部门。 (三)初审。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提出推荐意见。 (四)审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提出高层次人才初步人选,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五)公示。审议确定的高层次人才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2023年龙湖区高层次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证书。 (七)入库。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龙湖区人才管理系统,并享受相关配套政策。 能享受哪些有优惠? 按照《关于印发<龙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龙委人才〔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结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安居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安置、人才落户、医疗保障、法律顾问等优惠服务措施。 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期限? 龙湖区高层次人才管理周期为4年。高层次人才达到更高层级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更变层级人才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 如何申报认定?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申报材料要求及附件表格,赶快来申报吧! 咨询联系方式:区委组织部干部三股 0754-82770193 信息来源 | 龙湖区委组织部 投稿请发 | 龙湖区融媒体中心 邮箱 | stlhxxg@126.com 推 荐 阅 读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龙湖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护航高质量发展 3.省文联文艺志愿者在龙湖举办新春惠民展演活动 4.我们一起学禁毒!龙湖区这场“开学第一课”内容很精彩 龙湖视窗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官方发布平台 ● 微信号 : st-longhu ● ●透过龙湖视窗 看升腾中的龙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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