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潮州市创卫办 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 即日起 潮州全面“开打” 18岁及以上人群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 (简称“第四针”) 18岁以上并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在“愿接尽接”原则下,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四针”!其中,60岁及以上、有基础性疾病、免疫力低下和感染高风险的4类人群,是优先考虑接种“第四针”的重点人群。 第四针怎么“打”? “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混打)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毒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具体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肌注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禁忌及暂缓接种情况 01 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02 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03 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等; 04 如果确诊感染了新冠病毒,康复后要间隔6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提供吸入式疫苗门诊 目前,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已陆续在以下门诊开展: 1 城 区:潮州市中医医院、湘桥区人民医院、磷溪卫生院、枫溪区人民医院; 饶平县:饶平县青少年宫、黄冈卫生院、钱东卫生院、三饶卫生院,樟溪卫生院; 潮安区:浮洋卫生院、彩塘卫生院 全市新冠疫苗接种点一览表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 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 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 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 免疫力低下人群 请尽早完成“第四针”接种 尽快提升自身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 减少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来 源 | 潮州疾控编 辑 | 吴 曦总编辑 | 黄湘花总统筹 | 陈建娜 303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