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起草拟定了《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定价工作,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中。 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15个主项目 《征求意见稿》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确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制定汕头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落实好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15个主项目,清理废止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不再使用和重复的15个项目,将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均按上述15个项目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 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 《征求意见稿》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汕头市位于广东省第三价区,第三价区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300元,包括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按照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规定,各级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价格分别按10%拉开差距,故汕头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30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为3870元、一级及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为3483元。考虑到医疗机构实际提供服务的弹性,留出4%作为余量,即汕头市三级公立医院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最终拟定总价为“调控目标*96%”。 《征求意见稿》明确,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为确保汕头市三级公立医院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最终拟定价不超过4128元,结合我市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省医保局公布的基准价的基础上下调10%。 各级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价格分别按10%拉开差距,为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加强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提出要重点监测医疗机构执行情况、种植体耗材采购情况、种植手术价格情况等。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督促规范定价、价格公示等,及时掌握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做好价格警示,要求各地建立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开。实施价格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口腔种植项目价格和使用情况,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构建多维度价格公开透明机制。并要求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形成长效治理效果。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国家出手!“种一口牙换一辆宝马车”时代将过去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 @汕头政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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