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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安局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3-2-1 06:58|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3606| 评论:0

摘要:潮州市公安局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 ...

潮州市公安局

关于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湘桥区、枫溪区行政区划范围内,除下列区域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磷溪镇除东厢堤东溪段(磷溪镇埔涵村至后洋堤村下埔洲)背水坡堤脚线至韩江水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官塘镇;

(三)铁铺镇。

二、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潮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潮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6日   


来源:平安潮州

编辑:网信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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