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潮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注意!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比2018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180元/年 180元/年 180元/年 请参加潮州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保持缴费的账户有足够金额(应大于参保人数*180元),由村(居)委统一办理缴纳手续的也应按时做好缴费工作。我市新参保或变更手续的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请继续关注“潮州社保”微信公众号! 2019年度除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有所提高。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由单次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下同)30元、年度累计限额150元,提高为单次限额40元、年度累计限额200元。 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将本市三类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来800元/次,降低为700元/次。 注:精神病专科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降低体内置放材料的个人自付标准 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中体内置放材料的支付标准由原来个人自付50%,降低为个人自付40%。 (关注社保热点,传递权威信息 欢迎关注“潮州社保”微信号:gdczsb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