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南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县礼堂召开。南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亮点出现在2022年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长关于经济工作的讲话中。这既是对南澳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成果的肯定,也将鞭策激励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新的一年更加担当作为,为推动南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检察奉献。 附中国共产党南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情况: 1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南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县礼堂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 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张林代表县委常委会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县长姚玳勇就经济工作作具体部署。会议还审议了县委常委会关于2022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报告、2022年抓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南澳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南澳篇章的决定》《中共南澳县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中共南澳县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南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全会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南澳各项工作。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探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要牢记“三个务必”的重要要求,全力以赴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全会指出,2022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聚精会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南澳一切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狠抓产业提升,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全会强调,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为南澳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牢牢把握南澳所处的新方位新特征,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紧紧抓住“县域振兴”这个“牛鼻子”“突破口”,正视困难问题,坚定发展信心,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扎扎实实办好南澳的事,助力汕头经济特区迎头赶上。 全会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系统思维、守正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工业不上岛”理念,加快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县域振兴。 全会要求,要围绕“县域振兴”目标,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固牢优势特色,坚定旅游发展路径;二是深化改革开放,积极“融圈”、借势发力;三是建设绿美南澳,打造绿色发展模式;四是聚焦城乡融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五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县域振兴成果共建共享。 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力推动“县域振兴”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县域振兴步伐,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汕头经济特区迎头赶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南澳应有的贡献!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有:不是十四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各套班子领导和其他市管干部,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各镇(区)书记、镇长(主任),县人大专职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县直局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上级驻南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县党代会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 --------------------------------------- 以上内容来源:南澳县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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