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司法局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揭市司函〔2021〕87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和《揭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以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根据《揭阳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规定》规定,已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继续办理。 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附件:1.揭阳市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2.揭阳市行政复议申请指引图。 揭阳市司法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揭阳市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阳市司法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555号2号楼303室,电话:0663-8768708。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府办公大院内主楼(1号楼)2楼榕城区司法局202室,电话:0663-8639643。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滨江路与金城路交叉口东150米揭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663-3284084。 普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宁市司法局),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福盛东路中段东侧普宁市司法局,电话:0663-2911736。 揭西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西县司法局),地址: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环城东路揭西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663-5589838。 惠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惠来县司法局),地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教育路44号惠来县司法局207室,电话:0663-6838628。 附件2 揭阳市行政复议申请指引图 2021年6月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