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 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各区(县)委宣传部: 经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社科课题规划项目的导向作用,聚焦汕头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汕头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作出应有贡献。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办好第三届亚青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弘扬潮汕优秀传统文化等重要问题开展研究,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理论支撑。 三、设立特别委托项目,打造精品课题 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重点工作设立特别委托项目,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一批重点课题成果。 四、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致力于完善基础学科建设,注重发展优长学科,加快发展新兴学科,扶持发展特色学科,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1、凡具备主持课题立项条件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立项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方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申报课题组人数应在3人以上(含3人)。 2、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可根据上述申报方向,自主申报。特别委托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3、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字数不低于1.5万字。 4、申报者可登录汕头市社科联网站(stskl.shantou.gov.cn),在“规划工作”栏目中下载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含盖章原件1份),后送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5、申报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6、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7、课题通过立项后,请尽快组织调研和撰写工作,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定稿。特别委托项目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六、联系方式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大楼)621室,邮编:515031,联系电话:88552986,联系人:林立。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