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坚持行政检察与民同行,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集中解决一批涉及民生民利的问题,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护航民生民利。 机制构建聚合力 广东省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行政检察工作情况,争取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探索行民争议交叉案件一揽子解决途径,形成共治共享合力。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全省12个地市检察院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形成多元化解矛盾体系,建立了20余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搭建起42项保护民生民利工作衔接机制,将联合解决纠纷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末梢”。 2022年4月,全省首个“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室”在肇庆市鼎湖区揭牌。 争议化解促和谐 广东省检察机关将争议化解的重点聚焦在因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导致当事人缺乏有效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等问题上,努力为争议多年的行政争议画上圆满句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护航民生民利案件441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883件,其中涉及5-10年行政争议145件,10-15年行政争议39件,15年以上争议95件,召开公开听证会249次,有力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2020年,省检察院公开举办案件听证会,将听证会开到村里,听证会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和解,讼争16年的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韶关市检察院共同促进持续5年的王某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达成和解,当事人向检察官赠送锦旗。 检察建议助治理 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源头和要害,针对社会治理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将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加强和助推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提出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规范的类案检察建议,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65份,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如中山市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涉税行政纠纷申请监督案中,针对房地产交易中避税现象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追缴涉案逃税款4万元,排查当地近三年房产交易台账1千余宗,核查人员2千余人,稽查追缴税款18万余元,排查全市中介机构130余家,完善系统数据交换对接平台建设和存量房价格评估机制。该案被评为“2021年全国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中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就案涉问题与行政机关座谈。 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向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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