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桥下红色的灯塔吸引众多游客拍照打卡;青澳湾柔软的沙滩在海水冲刷下愈加细腻;黄花山上葱郁的树木俨如天然氧吧;环岛公路两侧的绿水青山处处美不胜收……12月的汕头南澳岛,尽管海风颇大,但仍挡不住各地游客入岛的脚步。 南澳岛的碧海蓝天来之不易,背后离不开检察机关的默默守护。近年来,南澳县检察院大力打造“检察蓝守护生态岛”工作品牌,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污染、治海面、改养殖、管违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绿色福祉”,筑牢绿色生态海岛保护“检察屏障”。 联合执法担当“岛上清洁工” 云澳镇的中心渔港一片繁荣景象,渔船来来往往而不失秩序,海上交通顺畅无比。但在当地人的记忆中,过去的云澳镇中心渔港,交通不便、垃圾漂浮。 彼时,渔民的环保意识比较薄弱,生产、生活垃圾通常直接往海里倾倒,以致海面上常有垃圾漂浮、堆积。同时,出于各方面原因,过去的一些渔民会直接将废弃渔船丢弃在海上。这些体积庞大的废弃渔船,在随波逐流之下会阻碍正常船只的航线,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造成海上交通事故。 针对云澳镇中心渔港存在的问题,南澳县检察院分别向负有不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全面清理渔港内的废弃渔船,以及漂浮的生产、生活垃圾,还大海一个干净的面貌。 与此同时,在南澳岛三囱崖灯塔观景点,存在大量固体废弃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景点美观。在发现问题后,南澳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清除垃圾。三囱崖灯塔环境问题迅速得到解决,相关部门还根据检察建议,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该区域出入口设置隔离门和警示牌,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巡逻,保证后续环境整洁。 除了处理废弃渔船和清理垃圾,南澳县检察院还针对“牛蛙养殖”污染问题和海岸线“车缯棚”违法搭建等现象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在问题得到全面整治之后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将短期行动转变成常态工作,杜绝出现环境整治不到位和问题反弹的现象。 人性化司法张弛有度 2021年8月,吴某非法放生中国鲎,南澳县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9月,陈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南澳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陈某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被要求赔偿生态修复费近八万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同样涉及破坏海洋生态系统,为什么最终的处理结果截然相反? 面对违法违规行为,南澳县检察院打破过去司法的僵硬与冰冷,以更人性化的司法理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1年8月,吴某在路上偶然看到有人摆摊售卖中华鲎,于是将其购买以待放生。然而,中华鲎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吴某购买放生中国鲎的行为本身就触碰了法律红线。南澳县检察院考虑到吴某行为属于“无心为恶”,且并未造成该中国鲎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因此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比之下,陈某行为的性质恶劣。陈某为了个人利益,采取“底拖网+电捕捞”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造成渔业资源的损害,还严重破坏了天然水域的生态系统。对此,南澳县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支付赔偿生态修复费,并公开赔礼道歉,获法院支持。 近年来,南澳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设立派驻海警工作站检察官办公室,加强海上刑事犯罪打击、海洋行政执法的合力,并结合海岛生态保护的需求,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补偿、海上溯源治理等方面形成工作机制,用实际行动守护南澳岛生态环境,助力绿色发展。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