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企业实施3C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区局和认证专家,抽取了5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的列入目录的产品是否完成3C认证自我申明;是否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系统提供相关技术材料;是否按要求从事生产、销售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未完成3C认证自我申明的情况,但企业在向系统提供相关技术材料的规范性上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在现场检查中另发现1家企业涉嫌未取得3C认证ODM自我声明证书而委托生产目录内的3C认证产品,并标注3C认证标志。检查人员现场登记、固定有关证据后移交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 3C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是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于2018年12月3日发布实施的一项质量认证改革措施。对于3C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生产者(制造商),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和产品符合性保证,并对产品加施3C认证标志,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E N D 素材来源:汕头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汕头市场监管 转载请注明以上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