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潮州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 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潮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的要求,不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更好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各界通报2021年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29件,其中,市检察院25件,潮安区检察院12件,饶平县检察院62件,湘桥区检察院17件,枫溪检察院13件。 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潮州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发力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形成“逢问必录”的检察自觉,致力打造廉洁队伍,全力服务法治潮州、平安潮州建设。 编辑:莫丞 ▲ 点击图片即可前往阅读 ▲ 点赞、在看戳一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