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喜事多,幸福的日子增添了浓浓的色彩,这里,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市人民恭贺新春,并派出了新年第一份大礼——4个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包”。 今年的“民生红包”,厚实而暖心。不信?您慢慢拆开来,一定会有惊喜哟。 创业红包 潮州市创业孵化基地揭牌暨大型创业真人秀电视栏目“2017粤东创业英雄会”启动 潮州市创业孵化基地位于市区枫春路504号(原潮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是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基地建设项目已于年前全面完工,将于春节后举行揭牌仪式,迎来创业团队的进驻。届时,首届粤东大型创业真人秀电视栏目“2017粤东创业英雄会”也将同场启动。 潮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装修风格简洁明亮,可为入驻创业团队免费提供办公桌椅、空调、饮水机等办公设施,并提供洽谈室、路演厅、培训厅和各类商事服务平台,设有“创客咖啡”等开放式的创业交流平台,可为立志创业的青年提供创业孵化“一站式”服务,具有浓郁的创业创新氛围。 小伙伴们撸起袖子加油干!让梦想在这里腾飞吧! 就业红包 新春十场招聘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和劳动者就业问题 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着力打造五个强市,决战决胜,有力有为,实现两个五年翻番”和“凤凰腾飞”的战略目标,落实好我市就业服务系列工作,特别是为我市“四梁八柱”等企业引进人才、招用员工搭建更加便捷的对接服务平台。我局联合各县、区人社局拟组织2017年春季系列招聘活动,诚邀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进场招聘、应聘。 联系电话:0768-2129165 社保红包 那么,社保红包又是怎样的呢? 别急,等小编细细说来~ 我们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规范便捷、高效透明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为目标,围绕群众需求,面向各类服务对象,继续开拓便民利民渠道,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线上+线下”发展理念。 网上经办服务大升级 我们努力完善网上经办大厅功能建设,目前已实现网上经办事项34项。此外,我们继续完善“潮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新增自助搜索功能,针对微友提出的疑问咨询,做到24小时内必有回复。 医保结算服务更便捷 我们也积极探索在医保结算方面的便捷通道。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异地结算338家,启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模式,目前已实现省内地级市全覆盖,小伙伴们再也不用来回跑报销了。 社保卡建设有序推进 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建设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就医凭证全面启用,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工作全面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丰富社保卡功能,打造潮州人的“社保一卡通”。 医保待遇标准节节升 自2017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一)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调整统一为30万元。 (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为:本市一类医院90%、本市二类医院85%、本市三类医院70%、市外医院60%。 (三)提高部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支付限额统一提高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支付限额的70%。 2. 将门诊特定病种重度精神疾病由指定慢性病调整为指定特殊疾病,支付限额提高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0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000元/年。 (四)提高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含一般诊疗费)提高为单次限额30元、年度累计限额150元。 (五)对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城乡孤儿、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起付标准下调80%,报销比例统一为80%,以妥善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需求。 2017年,我们也将继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将更丰富、更便捷的社保服务送到您的身边。 人才红包 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 我们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实现我市“一中心三片区”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八网+产业”行动计划,为潮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人社局牵头修订《潮州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办法》,目前已报请市政府审议,将于近期出台实施。 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给予生活津贴和安家补助,并在住房、医疗待遇、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入户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还有许多奖励措施,让我们先睹为快: 博士后科研人才:对按规定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30 万元和20 万元的启动经费。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后,留在潮州市从事科研工作,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工艺美术人才:对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和1万元奖励,鼓励大师积极开展传、帮、带工作。对近几年取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训,每名参加培训人员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安排培训经费。 对我市在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每年给予3 万元/人的培训经费,用于专家对本专业的其他人员进行培训,以及专家外出交流、培训、进修等。 更多内容,敬请关注 “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