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首页 龙湖新闻 龙湖检察 查看内容
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汉金在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汕头信息 2023-1-12 16:54
3464 0
摘要: 2020年5月9日至12日,汕头市龙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翰苑会堂召开。11日上午,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汉金向大会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〇一九年主要工作2019年,龙湖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 ...

2020年5月9日至12日,汕头市龙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翰苑会堂召开。11日上午,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汉金向大会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主要工作

2019年,龙湖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市、区有关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市“落实发展年”工作部署,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服务保障平安龙湖、法治龙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聚焦中心大局,体现龙湖检察责任担当

服务保障平安龙湖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76人,起诉1431人。严惩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放火等暴力犯罪103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3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涉赌、涉毒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321人。2019年2月底,我院依法快速办理群众广泛关注的“20190118”杀人碎尸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龙湖区检察院坚持以服务和保障龙湖发展稳定大局为重心,把扫黑除恶与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严厉惩处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共批捕涉恶犯罪14件21人,起诉涉恶案件8件44人、涉黑案件2件65人。2019年8月初,龙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宗“套路贷”涉恶犯罪案件一审宣判,陈某辉等13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有力打击了“套路贷”犯罪分子,也为全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益经验。

扎实开展特赦部分服刑罪犯专项检察工作

龙湖区检察院深刻认识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依法审慎做好每一起特赦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通过提前介入、摸排筛查,对区司法局提请批准特赦的7名特赦对象逐一审查、登记造册,及时核查、报送相关工作情况,高质效地做好特赦检察监督工作。经市中院裁定,7名提请人员均获得特赦裁定。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

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到程序性问题7日内必回复,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5批66人,受理各类信访15件,耐心释疑解惑,妥善处理,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如四川籍信访人何某国于2019年初向我院来信反映,其从未违法犯罪,却有被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犯罪记录,经龙湖区检察院深入调查发现,系其身份信息被错误录入,后我院监督看守所启动信息修改程序,及时为其删除犯罪记录,消除不良影响。持续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精准、有效救助,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万元,其中对高某喜开展司法救助一案被汕头橄榄台、汕头日报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将普法贯穿于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在办案过程中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切实做好释法说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同时注重运用法律文书这一重要载体,让诉讼参与人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特别是在不批捕、不起诉等容易引起被害人的不满和不解的案件中,落实好“双向说理”工作,积极主动向被害人释法说理,做好被害人思想疏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案件办理中的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龙湖区检察院共开展不批捕、不起诉的释法说理123件次。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龙湖区检察院法治宣讲团为依托,以两微一端为主要载体,大力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龙湖区检察院法治宣讲团在辖区内10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近5000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坚持平等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切实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中,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犯罪61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的犯罪,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犯罪22人,着力保护企业财产权益;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努力增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感,办理的郑某贤、郑某敏寻衅滋事滋扰殴打高新加油站经营者一案,两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类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等犯罪7人,着力保护企业创新活力。

依托司法办案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参与处置化解辖区内较突出不稳定问题,制定涉“307”专案调处工作方案,在区委政法委牵头带领下做好矛盾化解,确保辖区和谐稳定。重点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全力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罪21人,同时持续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外砂镇一违章搭建养鹅场污染环境问题及辛厝寮村一违法搭建物破坏农用地问题分别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及时查处,助推辖区生态环境治理。切实履行帮扶责任,助力脱贫攻坚。龙湖区检察院帮扶责任人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到对口帮扶村走访,对照“八有”脱贫指标,了解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措施落实到位。截至2019年底,龙湖区检察院对口帮扶的新溪镇六份村全部贫困户均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提升监督实效

刑事检察持续发力
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优势,认真办好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涉黑恶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如指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在新办案模式下全程办理连某明等3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挪用资金等罪名一案,在从严审查、精准指控的基础上,发现并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及涉黑资产查处线索,冻结涉案财物金额近两千万元,该案经龙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连某明获刑二十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扎实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努力提升刑事诉讼质量,全年共开展刑事诉讼立案监督15件,纠正违法10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27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7份、检察建议17份,抗诉7件7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龙湖区检察院还联合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在金园派出所、新津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着力实现执法规范化、促进办案质效。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危险驾驶案为切入点逐步扩大适用案件范围,通过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切实做到简案速裁,提高司法效率,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26件320人。此外,龙湖区检察院还成立了全市首个“法援处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推动建立律师驻点固定值班制度,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落地落实。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根据省检察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部署要求,龙湖区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的双线调查模式对网络餐饮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发现我区“美团外卖”等网络订餐平台部分入驻商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严格履行诉前程序,依法向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19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网络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

用心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7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市率先与区教育局研究制定并会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强化教职员工入职审查、校园性侵强制报告等工作机制,构建完善校园预防性侵制度体系。

深化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落实办案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法律文书信息728条、重要案件信息94条、程序性信息1428条。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144人次,尽可能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推进“检察开放日”常态化,全年共开展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邀请学生、教师、劳动者、民营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


四、加强党建引领,提升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例会制度,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9年4月初,借助高检院到广东开展第三轮巡视工作的契机,龙湖区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审视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举措,认真落实集中学习研讨、检察长带头讲专题党课等具体任务,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杨汉金检察长还以“预防廉政风险,走好从政之道”为题专门到新津街道为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

坚持理念引领,营造积极向上氛围
2019年初,杨汉金检察长到任后,专门主持召开院党组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就进一步强化院班子建设提出“公、和、勤、廉”四点要求,对中层以上干部和全院干警分别提出六项具体要求,并以建设“更活、更美、更优、更强”的龙湖检察院为目标,广泛征集干警意见,凝聚共识,提出“为公、崇法、厚德,高效、干净、担当,包容、友爱、共进”龙湖检察十八字团队精神,增强干警集体认同感、凝聚力,激励全体干警齐心协力续写龙湖检察工作新篇章。过去一年,龙湖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被市总工会、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龙湖区检察院郑夏玲同志荣获2019年下半年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充分展现了龙湖区检察院检察队伍风采和干警的能力素质。

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干警创先争优
经龙湖区检察院党组决定,在青年干警中选取了表现突出、作风优良、同事认可的4名同志作为先进典型,以该4名同志作为干警学习标杆,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竞争氛围。在此基础上,龙湖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竞争月流动红旗活动,每月定期评选先进部门、优秀个人并进行通报表扬,将每月评选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以“流动红旗”的方式督促全院干警更好地开展工作,激励引领全院干警开创龙湖检察事业新局面。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司法能力

针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规范化不足、办案质量仍待提高等问题,龙湖区检察院于年初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执行办案核阅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强化司法责任、提高办案质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司法责任,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检察官业务素质和办案专注度、责任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明显提升,2019年,龙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郑某明等10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覃某贵危险驾驶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十大典型案例。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全院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把廉政任务贯穿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经常性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专题学习,观看反贪腐警示教育片4 次,筑牢廉洁从检思想防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活动24次,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意识。



二〇二〇年工作计划

2020年,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抓党建、精业务、创品牌、强队伍”为工作主题,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龙湖全面振兴协调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以“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理念为指导,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事。落实“刑事检察要突出专业化”的理念,全面健全完善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注重办案要优质,监督要精准,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真正做到办好案件,做实监督。落实“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检察环节中承担主导责任”理念,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第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破伞打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对本地的扫黑除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着眼于长效常治,研究探索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借助内设机构改革的东风,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展。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努力实现四项检察监督并行新格局。全面推进捕诉一体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等各项刑事检察改革任务,健全完善配套办案机制,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着眼于通过诉前程序达到维护公益目的,办理一批有监督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影响力。在持续开展业务创优行动的基础上,精心培育业务品牌,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

第四,以“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的精神,建设“更活、更美、更优、更强”龙湖检察院。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持续推进“一院两品”建设,以党建“四大工程八项行动”推动建设“五个过硬”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坚持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抓紧抓实抓好业务建设,通过组织开展队伍素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全院文化建设,通过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走出一条检察文化、队伍、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道路,全面提升新时代龙检队伍的实力。

在新的一年里,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龙湖检察力量。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快速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1-24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