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上午,潮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涛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报告,介绍了2017年7月以来潮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报告从四个方面总结了潮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01 凝聚共识合力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工作过程中,我院积极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汇报工作,并邀请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视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听取和落实意见建议;多次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座谈交流,通过联席会议、约谈会等形式,与各行政机关形成共同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守护潮阳碧水蓝天的共识和合力;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实行线上与线下同步,多方式开展公益诉讼职能宣传,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公益保护氛围,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支持公益保护工作。 02 强化履职办案 做实做优公益诉讼工作 结合我区“创文强管”、练江污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履职办案,做实做优公益诉讼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等330余亩,治理被污染的水域60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1万余吨,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价值1.13亿元。 03 突出双赢共赢 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效果 我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在做好公益保护的同时,发挥公益诉讼促进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等核心功能,与各行政机关协同推进法治、改进治理,实现维护人民利益双赢多赢共赢。针对辖区内部分海水养殖企业证照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足的问题,我们向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2家海水养殖企业投入165万元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五大典型案例之一。 04 完善内外机制 规范公益诉讼工作发展 在内部机制上,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对公益诉讼的标准和程序等作出规范,从线索受理到回复整改、判决执行等16个环节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等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汇聚内部合力。在加强外部联动协作机制上,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协作配合以及案件办理结果通报等机制,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互通信息,有效促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曾涛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公益诉讼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准公益这个核心,立足司法办案,依法规范履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会议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我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办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公益诉讼的各项决策部署,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