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青年工作、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凝聚青年力量,2020年3月11日下午,潮州中院召开共青团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第一次团员大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悦生,机关党委办主任余命隆及团员参加了大会。 大会听取了筹备小组所作的筹备工作报告,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经中院党组和市直属机关团委批准,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届委员会,郭佳琼、郑思伟、赵子斐、吴湉、黄莹、佘佳铭、苏派锋七位同志当选为第一届支部委员。新当选的团支部委员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具体分工。经选举,郭佳琼同志当选为团支部书记,郑思伟同志当选为团支部副书记。 最后,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悦生同志代表党组对大会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新当选的团支部委员给予衷心的祝贺,同时,向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政治坚定,提高站位。要不断强化共青团的政治属性,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当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引导青年跟党走。二是要服务大局,敢于担当。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院重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团组织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闪光点,务实有为,充分发扬广大青年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三是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是全院团员青年的骨干,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树立优良作风,发扬创新精神,组织发挥全院团员青年的作用,引领团员青年迸发正能量,成就新业绩。 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不辜负院党组的期望,不辜负全院团员青年的期望,坚定理想,牢记使命,凝聚力量,奋力拼搏,不断开创法院机关团建工作新局面,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为实现潮州法院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扫码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