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交警 近年来,民警正常执法时遭遇暴力抗法、妨碍执行职务等事件屡有发生,当民警正常执法与部分当事人的私欲相左时,当事人非常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的情绪,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甚至发生暴力袭击民警的事件。 2019年1月7日上午 交警市区三大队的执勤民警 在潮州市凤新西路新风路口进行 查处无牌无证、无戴头盔等违章行为 9点55分左右,在新风路 距离红绿灯200米左右的地方, 一辆无佩戴安全头盔的粤UF**97的 黑色男庄二轮摩托车 引起了带队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带领随队协警对该驾驶员进行询问 然而该驾驶员面对民警的例行询问 表现十分强硬、极不配合的态度 毫无意识到自己的严重违法行为 并且多次嚣张地说出 ''你敢碰一下我试试看''等恐吓语言 对于民警给出的三次口头警告 驾驶员柯某湘仍然不配合检查 民警依法采取果断措施 将其强制带离现场 在这过程中,驾驶员柯某湘不断的反抗 且大喊''警察打人'' 这等行为引来了路过群众的大量滞留围观 造成当时该路段的严重塞车 经查明,驾驶员柯某湘(男,现年34岁 身份证号码:445121198508053*** 个体户,潮安区凤塘镇人) 仅有汽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 准驾不符 对此,目前我大队已对柯某湘 处于顶格处罚行政拘留15天 下一步对于驾驶员柯某湘 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勤的行为 将移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的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 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 滥用权利、不规范执法 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但是对于依法履行职务的 我们应当坚决保护 他们的最终目的是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同样也受法律的保护 保护基层一线执勤人员 必须要“理直气壮”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 暴力抗法 最终伤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试问,如果今天暴力抗法者不受到法律制裁 那么明天会有谁来保护我们人民群众的 安危冷暖和公平正义? (来源:凤城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