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鉴于当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面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全面强化来(返)潮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省内外有本土疫情发生城市(包括出现本土病例尚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级市)的低风险地区返潮的,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绿色健康码出行,抵潮后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省内外有高风险地区(含参照高风险管理地区)所在县(市、区、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风险管理地区)及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旅居史的来(返)潮人员,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绿色健康码出行,抵潮后实施“居家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对省内外有高风险地区(含参照高风险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潮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有上述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潮前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镇(街)、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潮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涉疫地区来潮人员报备电话附后) 二、全面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 全市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机构、景区、博物馆、餐厅酒楼、宾馆、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游艺厅)、电影院、剧院、图书馆、棋牌室、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要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严格实施扫码入场,并提醒正确佩戴口罩。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涉疫地区来潮人员 报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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