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湖区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龙湖区投资管理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原总经理蔡合想违规使用公车且违规报销公车费用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龙湖区投资管理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原总经理蔡合想违规报销公车私用费用。2017年7月30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蔡合想在没有向区政府主管领导书面请假的情况下,以腰椎间盘突出腰疼为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天上午由司机用单位公车接送其到翠云园理疗室理疗,且在该公司违规报销上述公车私用的车费。蔡合想还存在其他违纪的问题。2020年8月10日,蔡合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被收缴。 二、珠池街道广兴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吴元辉等5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至2019年间,广兴社区居委会以清明节补贴、端午节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工会活动补贴等名目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吴元辉作为时任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吴惠川作为时任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也是社区发放相关津贴补贴的审批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社区“两委”成员郑楚云、谢德胜、陈创茂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吴元辉等5人还存在其他违纪的问题。2021年4月9日,吴元辉、吴惠川、谢德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楚云、陈创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被收缴。 三、新海街道西南村党委原副书记谢绍庆等9人以考察参观学习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9月,新海街道西南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到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进行为期5天的考察参观学习,期间仅部分时间参观华西村,其他时间到旅游景点进行游玩。时任西南村党委副书记谢绍庆、谢秋钿和其他“两委”干部卓训山、谢炎钦、谢锐彬、谢培金、谢建青、谢淑莹、谢远波等9人参与此次活动。2020年12月2日,谢绍庆、谢秋钿、卓训山、谢炎钦、谢锐彬、谢培金、谢建青、谢淑莹、谢远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被收缴。上述3起案例中,有的公车私用,有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借考察参观学习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助长了享乐奢靡歪风。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更需要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成果献礼!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换届风气,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要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以良好作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把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把查处案件与推动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各方面监督力量整合起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认真总结运用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抓住重要节点,立足职能精准监督,紧盯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乱发津贴补贴等方面问题,通过重点监督、交叉互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马不离鞍、缰不离手的定力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