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婚姻登记公共服务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公共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经区政府同意,全区婚姻登记业务将于2019年12月30日起集中在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北关路200号,联系电话:0754-88724752) 从2019年12月30日起下列9个镇级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婚姻登记业务: 1、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2、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4、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5、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6、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7、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9、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特此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