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该局职责定位,决定对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一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液化气行业(个体工商户)、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美容美发、诊所、机动车维修、货运、生产加工小作坊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行业及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以及本地区重点难点和淤点堵点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各主次干道、党政机关周边、旅游景区、商贸超市、车站码头、集贸(批发)市场周边等公共聚集场所,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社区、学校周边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和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为做好做实该项工作,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单位一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高度,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出发,充分认识“查无”工作既是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预防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二要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本辖区内行业总数同时做好分类造册,建立台账;三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四要集中执法力量,主动作为,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经教育、催告仍不改正的无照经营者或限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对其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要依法进行分类整治。对符合法定办证办照条件的,要积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合法经营;对不符合发证发照条件的,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书面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单位要意识到“查无”工作是动态的,经常变化的,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查无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予以客观分析评估,形成无证无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 N D 素材来源:汕头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汕头市场监管 转载请注明以上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