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8月31日到10月31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派出1个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史志办等6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监督。近期,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会议传达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分管领导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推动南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深入;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财务监管不严格;有的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加强党内监督,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从本人改起,认真组织和推动分管线条存在问题整改,确保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省委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把巡察整改与促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既要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要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把解决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以强大的政治定力、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南澳建设“美丽旅游岛”作出应有的贡献。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