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们,当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居家治疗不见好转时,可首选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或联系您的家庭医生寻求帮助。目前,我市已公布各区(县)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及其网格化服务区域。如果您尚未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可通过网格化服务途径,及时联系查找本村(居)委家庭医生(团队),医务人员将根据您的症状和相关情况给出具体指导意见。与家医相约,和健康相伴。 ![]() ![]() ![]() ![]() ![]() ![]() ![]() 来源:健康汕头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汕头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关于启用 “汕头发热诊疗服务”小程序的通告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 @汕头政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