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汕府办〔2022〕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1—9月广东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卫妇幼函〔2022〕17号)情况,我市免费婚前孕前保健项目工作进展严重滞后,项目指标完成率低,距离年度工作目标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婚前孕前保健工作开展,实现项目工作双达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动员市、区有关单位适龄婚育青年积极带头参加免费婚前孕前保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目标 以2022年婚姻登记对象为重点,有序推进婚检孕检两检合一工作。原则上,全市婚姻登记对象婚检率达到65%以上,孕检率达到80%以上。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指挥,特别是压实属地主要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持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动态台账,督促符合条件的适龄婚育青年尽快到属地婚检孕检机构落实检查。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在职且于今年登记结婚的对象,作为本单位免费婚检孕检对象予以重点动员。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加快推进本系统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应检尽检,积极组织适龄婚育青年主动参与到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中来。 三、做好服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加班加点,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优化服务内容和流程,切实为接受检查对象提供便利条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科学规范热情开展工作;各级婚检孕检机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范落实检查、信息登记、质控、通报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在婚姻登记预约环节及婚姻登记处做好引导,优化流程,为婚姻登记对象落实婚检孕检保健检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宣传部门要牵头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引导工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各级妇儿工委办等部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益处,以及出生缺陷儿对国家、社会、家庭的危害性,强化每个婚姻登记对象“自身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和“父母健康关乎后代健康”的意识,使凡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一方或双方为汕头市户籍或持有效《汕头市居住证》的婚登对象,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或符合再生育政策的),都积极主动参与到免费婚前孕前保健检查中来。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要加强辖区内婚姻登记对象免费检查的督促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将辖区内需落实婚检孕检的对象登记造册,实施网格化管理,倒排工期,每日通报,逐项销账,切实推进婚检孕检双达标工作。 附件:1.各区(县)婚检孕检机构一览表 2.全市免费婚检孕检12月底前检查目标任务表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政府网) 喜欢就点赞、在看并分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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