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南方plus客户端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扎实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从今年汕头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报告可以看出,过去的一年多来,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下足绣花功夫,聚焦监督第一职责,践行“一句提醒的话也是监督”理念,促使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更好推动监督精准科学。 ■■■■■ 运用“四种形态” 紧盯“关键少数” 让日常监督与党员干部如影随形、不留空白,才能有效管住权力、防止腐败。2020年,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429人次,占比46%,较上年度提升 7个百分点。 在紧盯“关键少数”上推动关口前移上,汕头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更新,组织市管一把手81人开展述责述廉,向新任市管一把手发送廉政提醒函37份,协助市委对新提拔任用136名领导干部作集体廉政谈话,分类型多形式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同时,用好委托谈话机制,撬动主体责任,提升监督效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委托党委(党组)一把手谈话处置问题线索48件。 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始终保持精准审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问责党组织3个,党员干部、监察对象253人;严肃查处恶意诬告行为,及时澄清正名并在全市通报,树牢扶正祛邪的风气导向,让“激励声音”追上“问责速度”,绝不让干部流汗又流泪。 ■■■■■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而着力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正是新一年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的发力点和着力点。 汕头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履行协助职责,促进各类党内监督有机结合,特别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相互支持和协调配合,加强在信息、资源、力量、成果等方面的共享联动,推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系统集成”转变。 同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和完善述责述廉工作,强化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的责任链条,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此外,强化监察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决纠正只审批不监管、只放权不监管,坚决纠正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坚决查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汕头市纪委监委还将强化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反腐败信息发布机制,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深化推进功能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派驻监督相关配套机制,推动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如何补齐基层监督短板?汕头市纪委监委将坚持稳妥管用原则,把补齐基层监督短板作为关键之举,加大镇(街道)纪(工)委实施“三四五”提升工程试点推进力度,及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市推广,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 精彩文章 1.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2.深化改革创新,汕头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健全监督治理体系 3.一图速览十一届汕头市纪委六次全会决议 4.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