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听检察干警在“宪”谈心声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宪法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12月4日至12月10日定为“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依据宪法行使权力,更要把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宪法融入到检察依法能动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高使命、更重责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听听检察干警的在“宪”心声,看看他们眼中的检察工作…… 永葆公正廉洁司法的政治本色 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 周徐丰 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定宪法信仰,推进宪法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运用法律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做到按法律办事,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因而要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身作则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防“裙带关系”“衙内腐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检务督查,抓早抓小抓常,永葆清正廉洁。 以能动履职坚定捍卫宪法权威是检察干警的必修课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周厚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宪法精神融入到每个办案环节,以能动履职坚定捍卫宪法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每位检察干警的必修课。我们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动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统筹处理好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要更好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源头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更好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积极探索保证金提存制度,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保护被害人合法财产,更要依托“侦协办”的成立,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激活”提前介入机制,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敦促落实监督意见,不断深化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为谱写平安潮南、法治潮南贡献力量。 坚持依宪履职,坚定“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郭朝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弘扬“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尊重与保障人权” “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宪法精神,要求我们始终坚守“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一方面,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着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另一方面,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向司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等,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聚焦探索保障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权益的途径,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诉讼法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 增强宪法意识,准确把握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定位 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郑荣喜 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作为最高的法律信仰,从讲政治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定位,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将心比心办理群众信访,从情感和行动上充分尊重群众的信访权利,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践行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应救尽救”要求,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以能动履职传递宪法精神、引领法治风尚,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