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市民政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强化宗旨意识,厚植人民情怀,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13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阶段来,市民政系统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专精细实”的工作作风,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和完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舜煜介绍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民政局多举措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分步实施、科学布点原则,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推进住宅小区老年人生产生活、康复保健、休闲娱乐、心理慰藉等养老服务功能设施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升老年生活品质。近期,市级已下达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44万元,用于资助住宅小区30个示范点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市民政局将在龙湖区、金平区已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在全市扩面推广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健康监测、家政便民等居家养老服务。市民政局还联合市发改、财政、住建、卫健等八部门联合出台《汕头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在“十四五”期间持续对全市分散供养的几千个特困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项目包括地面、门、卧室、卫生间、洗浴设备、厨房设备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基础类7项和可选类22项。目前龙湖区在粤东率先启动改造方案,为146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改造。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原来的对未成年人给予“四大保护”,调整为“六大保护”,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等内容,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下,市民政局承担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牵头职责,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制定出台一系列关爱保护政策,采取一系列关爱保护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今年,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覆盖建设县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工作专人专岗,研究制定各级各类职责任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1883元/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1227元/人。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还以实施“双百工程”为抓手,以解决群众急难愁困为重点,引导“双百”社工运用专业方法,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如金平区广厦街道社工站协助住在危房的困难单亲母亲申请了廉租公房、澄海区莲下镇社工站协助没有户口的困境未成年人成功申办了户口、潮阳区文光街道社工站协助孤寡老人办理低保等。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市30个社工站,累计开展探访4950人次(其中民政对象3390人次)、个案工作220个(其中民政对象73个),受益群众累计23949人次。此外,还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组建67个镇(街道)社工站,设置124个社工服务点,开发设置557个社工岗位,充实壮大为民服务力量,初步构建了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体系,为做好兜底民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罗舜煜表示,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从群众需要入手,从最突出问题抓起,创新推出一批为民惠民的实招硬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话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舜煜:13项民政实事纾解堵点难点 问:全市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包括了哪13项? 罗舜煜:结合民政职责,我们从最困难群体入手,从最具体工作抓起,确定了13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畅通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持续到今年12月。具体包括:(一)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全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实现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二)全面推进婚姻登记业务改革创新,已实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并做好婚姻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试点;(三)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力度,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市、区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入12349(或12345)短号,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五)不断加大服务保障和关爱帮扶力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六)推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省通办’”,筹备建设全市困难残疾人信息系统,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快推进全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完善和推行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放)措施;(八)开展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实现现有火化机尾气经净化后达标排放要求;(九)开展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结合自身特长,通过“原型探访”“经典打卡”“今昔对照”“实地体验”“红色走读”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十)开展“记住红色地名赓续红色基因”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加强城乡红色地名及周边道路等地名标志设置,建立完善红色地名导向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红色地名导向和信息需求;(十一)开展一次“开放日”活动,选择婚姻、殡仪馆、救助站、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一批民政服务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开放日”活动,宣传有关民政工作政策,开展法规制度方面的解释与咨询,听取群众呼声与诉求,回答群众关注的问题;(十二)创建汕头市社会组织“红色沃土,育苗计划”党建品牌,挖掘社会组织领域典型,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到“乡间党旗飘,村落文化风”“乡间党徽耀,大爱暖厝边”“乡间党风蔚,科技促振兴”的主题活动中;(十三)开展走近社会组织“三跟进”活动,即党建跟进、办事跟进、解困跟进。 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