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上午,汕头市纪委监委召开监督检查部门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刚同志关于监督工作的要求以及上级有关精神,研究谋划新形势下如何立足主责主业,全面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为汕头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林俊扬主持,市纪委监委分管的常委、委员及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要把监督工作作为监督部门的基本职责。要进一步提升对监督首要职责、基本职责的认识,明确责任、找准定位,把厚重压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把日常监督做起来、做到位,把监督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主动监督、及时监督,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 二是要把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作为监督工作的基本手段。要正确处理好精准办案和强化监督、拔除“烂树”和管护“森林”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间如何转化这三种关系。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努力实现“未病先防”“小病防变”。 三是要把提高质量和效率作为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要围绕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强化精准思维,切实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要强化效率意识,把握监督的职责、任务、对象和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时间和人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做到精准、严肃、高效。 四是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保障。要坚持政治标准,敢于担当、勤于学习、严以律己、砥砺奋斗,坚决防止和杜绝“名在人不在、身在心不在、时在时不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吴刚同志在市纪委全会上关于要做“三种人”、要有“五种精神”的要求,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讲奉献,在监督实践中不断提升忠诚履职的政治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的专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更好担当起新时代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任务。 会上,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汇报了今年以来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分管的常委、委员就如何做好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会议还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 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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