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作为汕头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金平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承担化解行政争议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结合汕头市的实际情况,与汕头市各区县政府进行磋商,探索建立汕头市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日,金平法院与南澳县人民政府举行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备忘录签约仪式,金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洋与南澳县县长姚玳勇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备忘录》,建立汕头市首个府院共建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具有汕头特色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模式。 备忘录签署仪式后,金平法院法官与南澳县行政机关代表举行座谈会,就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职、提高应诉能力、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就执法人员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问答,现场气氛热烈。 ![]() 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金平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诉前调解、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在行政纠纷中的实质诉求,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助力提升汕头市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和谐汕头。 来源:金平区人民法院 编辑:刘泽斯 审核:沈启勇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