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道路上建功立业,现发布龙湖区青年就业发展机会清单。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综合试点(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牢牢把青年就业视为青年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提供青年就业机会为目标,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等为主要对象,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多向基层流动和在龙湖区就业创业,力求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发展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二、主要措施 (一)展翅先行募集返乡实习见习岗位 充分发挥“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平台功能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年募集不少于600个就业实习见习岗位,为青年提供充足实习见习机会。完善实习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实习见习活动中。完善落实就业实习见习政策,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就业实习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青年通过实习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二)着眼供需高频举办专场招聘会 做好就业招聘活动,全年全区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推广运用“直播带岗”“隔空送岗”“视频面试”等有效模式,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精准对接。多方位提供就业岗位,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等岗位配置,按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等政策。组织发动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岗位分配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倾斜,力争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3人,国有企业招聘信息统一在汕潮揭人力资源市场网招聘专区同步发布,并归集到省人才市场网招聘专区同步发布。 (三)以人为本实施就业服务计划 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建立离校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台账,实施“一人一策”,及时接收省移交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增加就业信息供给和服务供给,扩大就业选择机会。拓宽实名信息采集渠道,广泛通过线上线下登记平台、求职登记小程序等,引导毕业生主动登记,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统筹利用“双百工程”等基层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等进行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组建职业指导师资库,组织动员一批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知名企业家和高校就业指导老师等入库,对困难毕业生按照“一生一策一导师”制度实施专项帮扶,建立校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全年全区举办就业政策、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场。 (四)高质高能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鼓励和引导青年人才就业创业,组织返乡创业青年、返乡学子、社会组织骨干、新生代职业农民、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有意向的创业青年及高校毕业生参加“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大力推进宏志助航计划,面向重点群体开展高质量就业培训,促进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举办“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专场培训,提高新入职大学生岗位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圆梦计划”,发动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技能型专业为主的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习,开展包括成人教育(函授、业余)和开放教育在内的多样学习形式,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新兴产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现代服务业等相关技能或岗位培训。 (五)普惠普及落实就业创业补贴 积极向符合条件人员兑现各类扶持补贴,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让就业创业补贴惠及更多企业和青年群体,为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提供充分保障。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最长可补贴2年。对到我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并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每人5000元的补贴。加大高校毕业生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兑现税收优惠、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通过点对点电话联系、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将基层就业补贴政策送达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安排、顺畅落地。 (六)丰富抓手建立就业创业服务站点 丰富全区21个“青年之家”工作内涵,依托“青年之家”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开展各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服务青年发展。架设“青年之家”与“青年驿站”、“人才驿站”的桥梁,缓解青年求职压力,满足求职青年短期临时住宿需求,为户籍所在地为汕头城市区以外且在汕头无自有住房,到汕头应聘求职的青年,可申请免费入住青年驿站3天。着眼满足青年人才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构建全要素协同开发人才新格局,引导青年融入创新创业就业环境友好城市建设,组织青年人才开展“龙湖乡村振兴成果感知行”“龙湖城市风貌感知行”等活动,让青年人才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和亲切感。 (七)建立监管推进就业权益保护 提高政策申请、审核、发放信息化水平,加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毕业生信息等数据比对,推动“政策找人”,主动推送政策。严格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联网招聘平台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以及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创新形式深化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依托龙湖区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创业基金开展“1+1”青年创业促进计划,采取一位企业家带领一名大学创业实习生的“1+1”模式,为有创业就业意愿的大学实习生提供提供资金扶持、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积极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利用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项目咨询、投融资对接、创新技术支持、商业模式构建、团队融合、政策申请、工商注册、法律财务、媒体宣传推广等一系列专业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协同 区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目标任务,进行分工规划。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部署专业人员安排,细化举措。同时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充分协调配合,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发展机会的重大任务和命题,充分贯彻“共同凝练就业需求、共同设计就业任务、共同组织就业培训”的方针。 (二)持续跟进落实 各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期间要结合实际,聚焦青年发展重点任务,加强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的督促指导,及时报送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及出台的政策举措和方案等,保障任务内容的完善及完成的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大力宣传优秀青年就业范例,吸引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学习,要多措并举,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加强青年就业发展引导,通过内宣和外宣、线上和线下、平面和立体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