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指引 一、“一网通办”系统入口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用账号密码或微信扫描等方式,【登录】法人账号: 将区域切换至【汕头市】并点击跳转: 在特色服务版块中,找到【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点击进入“一网通办”系统: “一网通办”专题主要提供【项目登记】和【项目报批】两个业务办理入口。 二、项目登记 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业务时,若项目【还没有获取项目代码】需先获取项目代码,点击【项目登记】并跳转: 将区域切换至【汕头市】点击【确认】后,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项目报批 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业务时,若项目【已有项目代码】则点击【项目报批】: 跳转进入【我的项目】页面后,展示该账号下绑定的项目,申请人选择需要报批的项目,点击【立即办理】进行业务申请: 选择项目后,页面展示5个项目大类,根据对应的项目类型去选择大类。 项目大类主要分为—— ·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建设项目 · 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建设项目 · 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 社会投资不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 其他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选择项目大类后需选择项目子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确定项目类别后,需要选择事项申报阶段,根据对应的申报阶段进行选择。 工建项目的申报阶段依次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事项申报 确定申报的事项为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后(若不确定可选择对应阶段,跳转页面查看),点击【立即办理】: 进入事项选择环节,申请人【勾选需要办理的事项】可勾选一个或者多个,办理层级默认为项目所在区划,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办理层级】,最后点击【并联办理】进入“一套表单”界面: 一套表单界面主要由【项目基本信息】和【业务表单】组成,项目基本信息直接获取在项目立项时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修改。业务表单根据实际申报的项目,需填写对应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进入材料提交界面,展示所需要提交材料,根据需要点击【上传】并【选择文件】将对应的电子材料进行上传,最后点击【提交】按钮,正式提交办件,完成业务申请: 提交后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并生成【联办编号】: (二)第二、三、四阶段事项申报 确定申报的事项为第二阶段【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或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选择需申报项目的对应阶段(若不确定可选择对应阶段,跳转页面进行查看),点击【立即办理】: 点击立即办理后,自动跳转进入“我要申报”界面,确认项目基本信息无误后,选择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分为【按项目申报】和【按工程申报】 (1)按项目申报: 系统默认为按当前项目申报,可选择申报方式为【申报主题阶段(并联办理)】或【申报部门事项(单项办理)】,按实际情况选择后,点击【下一步】: (2)按工程申报: 若需选择项目其中的一个子项目进行申报,则选择按工程申报。可选择申报方式为【申报主题阶段(并联办理)】或【申报部门事项(单项办理)】,按实际情况选择后,点击已有的子项目进行【申报】: ★若项目需新增子项目,则可进入“法人空间”界面,选择【我的项目】,点击【拆分子项目】对需拆分的项目进行拆分: 进入拆分界面后,点击【拆分子项目】,会生成子项目的工程代码,需待项目代码变化后,再对子项目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在子项目信息填写确认后,点击【保存】生成子项目,选择相关子项目进行申报: 2.以上两种申报方式中,都包含【单项申报】和【并联申报】可供选择 (1)单项申报: 选择单项申报后,进入办事指南页面,系统跳转至按部门申报,选择【项目所在区划】再选择【对应申报部门】,确认需要申报的事项后,点击对应的单项进行申报: 进入申报页面第一步“补全信息”,其中涵盖【申报事项信息】、【项目/工程信息】、【申报主体信息】、【办证结果取件方式】四项,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申报页面第二步“情形选择”,对相关联情形进行选择填报,若无相关联情形,则点击【下一步】 进入申报页面下一步“材料一单清”,上传材料电子档。可点击【选择文件】,将文件直接拖入后自动分拣;也可依据对应的材料名称,点击【附件上传】,进入材料上传页面后,点击【本地上传】选择对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点击【关闭】,继续上传申办项目所需的电子材料: 材料上传齐全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单项申报: 进入申报页面最后一步“完成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2)并联申报: 选择并联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第一步“补全信息”,其中涵盖【申报事项信息】、【项目/工程信息】、【申报主体信息】、【办证结果取件方式】四项,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申报页面第二步“事项一单清”,选择需进行并联办理的阶段,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情形确认是否需要申报: 接下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勾选需要进行的【并联审批事项】和【并行推进事项】,勾选的同时,需选择项目所在的【行政区划】,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竣工验收并联申报中,“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不得同时申请并联办理。 并联申报第三步为“填写一张表单”,一张表单页面会依据上一步所选择的事项显示对应的表单,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申报页面第四步“材料一单清”,上传材料电子档,操作步骤与【单项申报】基本一致。 可点击【选择文件】,将文件直接拖入后自动分拣;也可依据对应的材料名称,点击【附件上传】,进入材料上传页面。 材料上传齐全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并联申报。 ★温馨提示: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工建项目综合窗口电话进行咨询—— 0754-87217917、0754-87217918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