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二、娱乐场所(酒吧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剧院、室内游泳馆、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四、各类货运站场、工厂企业、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等场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五、暂停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民俗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 六、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私人诊所暂停营业。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七、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酒店、宾馆(旅馆、民宿)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查验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1月3日 END ▍来源: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编辑:林夏淳 ▍编审:陈凌松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