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汕头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全市各政法单位在4月29日公布第一批20条4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举措的基础上,新公布第二批14条26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并向社会公开亮诺。 自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汕头市政法队伍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始终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28场次,推出办实事项目379个、措施560条,开展办实事实践活动794场,为群众办实事6426次,收到群众感谢信81封、锦旗130面,社会反响热烈,群众满意度、安全感持续提升。 现将第二批14条26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公布如下: 市委政法委牵头落实: 一、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 1.通过网格化排查防控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2.按照“五个一”标准推动基层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并以基层心理服务站(室)为载体为广大群众开展社会心理服务,进行心理健康宣传引导。 三、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帮扶。 3.督促指导实施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地区针对辖区内的治安乱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查找问题症结,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常治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四、建立政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 4.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政法工作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新机制,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推动汕头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5.深入推进各区(县)及有关市直职能部门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和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集中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市法院、市检察院牵头落实: 六、建立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机制。 6.刑事案卷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在刑事案卷的基础上增加电子卷宗,采用电子光盘刻录的方式随案移送,方便办案部门查阅案卷,提高案卷审查效率和安全性。 7.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的便利。律师和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提交查阅电子卷宗的申请,经审核认证后,使用光盘加密复制方式向其提供电子卷宗,方便律师阅卷。 8.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与市公安局,汕头海关缉私局、海警局联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机制的规定》,明确了电子卷宗的目的意义、制作使用原则、制作案件范围、保密规定、联席会议制度等,从各方面进一步规范电子卷宗制作、移送、接收和管理,努力实现电子卷宗在司法办案中的规范、有序传递和资源共享,为律师阅卷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市法院牵头落实: 七、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9.全面推行“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市法院与汕头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通信公司签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的合作备忘录》,为“老赖”私人定制“失信彩铃”,对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名下的全部手机号码启动“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后方可回复正常通信。 10.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大曝光行动。通过“信用汕头”失信信息曝光平台、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户外显示屏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进行曝光,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发挥教育和惩戒作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八、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以“汕头法院网”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覆盖诉讼全流程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网上缴退费等服务方式,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 11.多渠道网上立案。引导和推广“广东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的综合运用,接受当事人多渠道立案,当立则立。 12. 跨域立案。加强与外地法院的沟通协作,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立案协助,确保在反馈时间内跨区域协同完成立案材料的提交审批。 13. 网上缴费。为当事人寄送印有网上缴费指引的收费文书,提供二维码扫码支付案件受理费服务,推进“只跑一次”减负工程,实现网上缴费比超过50%。 14. 网上退费。推进诉讼费退费网上审核工作,实现当事人网上提交退费申请。 市检察院牵头落实: 九、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15.打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的同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加强对重要党史人物和革命先烈的故居(旧居)、活动地、革命历史类纪念馆、陈列馆、纪念亭、烈士墓、陵园等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和监督,捍卫英烈尊严、守护公共利益。 十、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16.合理合法保护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市法院驻所检察室开展监督打击 “牢头狱霸”、体罚虐待在押人员专项监督行动。 市公安局牵头落实: 十一、推出交通管理便民措施。 17.推进互联网机动车查验预约服务,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预约机动车查验业务,进一步节省业务办理时间。 18.增加“两个教育”班次及名次。为保证参加“两个教育”驾驶人随约随学需求,“两个教育”学习基地从4月9日起增加班次,全天候办班。公安民警利用晚上和周六日休息时间(5+2、白+黑)服务群众。 19.大学路车管所服务大厅试行预约延时下班制度。为解决大学路车管所服务大厅远离市区,路程较远,部分群众来到大学路服务大厅已错过上班时间的实际情况,交警支队车管所推行预约服务,公布服务大厅服务电话0754-88558555,只要群众在上午12点前、下午5点30分前拨打大厅服务电话预约,大厅民警将延迟下班时间为群众服务。 20.进一步简化涉套牌车业务处理。在受理涉嫌被套牌车辆交通违法业务方面,受理窗口在第一次接受群众就其车辆涉嫌被套牌存在交通违法记录的报案时,第一时间将当事人所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等报案资料一次性采集录入系统,当该车辆再次因涉嫌被套牌存在交通违法记录时,机动车所有人就可以通过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不用再次携带证件往返受理窗口,进一步简化了业务流程,便利群众。 21.开展安全文明交通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增强群众的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带动更多交通参与者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践行者。 22.推出车管业务“全国E通办”便民服务。为解决跨区域群众长期两地来回跑办理业务的难题,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与广州、湖南衡阳车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跨区域办理车管业务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车管业务“全国E通办”便民服务举措,汕头号牌机动车在广州、衡阳的车主需要办理小型汽车“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等6项业务,可以直接到当地通办专窗申请办理。 十二、开放全市交警、户政、出入境窗口周六对外服务。 23.从2021年5月15日起,全市交警、户政、出入境窗口于每周六全面对外开放,接受群众办理业务,并接待群众咨询,服务时间与工作日相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司法局牵头落实: 十三、提升法援服务水平。 24.市法律援助处联合市看守所开通法律援助律师会见绿色通道。由市法律援助处每周五定期汇总全市申请会见的法律援助律师名单,送市看守所后,由市看守所直接安排律师前往会见。 十四、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25.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为切实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加大简政便民力度,在全市范围对48大项224小项公证事项统一证明清单,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明确不同类别公证业务能够做到的最快办结时限。 26.推行学历、学位、驾驶证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不断增强公证服务供给,对学历、学位、驾驶证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不受户籍地、学校所在地、驾驶证领取地限制。 以上新举措向社会公开亮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往期精彩回顾 教育整顿即将“回头看”,释放三大信号 汕头政法先进典型风采展播|来自“红土地”的特区法官 教育整顿进行时|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推进会 教育整顿进行时|潮阳区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推进会 教育整顿进行时|龙湖区委政法委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情况通报暨政治承诺会议 我为群众办实事|汕头市南澳县举行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 您点的每个赞,都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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