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首页 汕头新闻 汕头政务发布 查看内容
@汕头家长:速来“对标”!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有“省级标准”,课室、教师资质都有要求!
汕头信息 2022-11-4 04:45
8819 0
摘要: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 ...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并受教育部门牵头监管,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实施的,从事器乐、声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含绘画、书法、篆刻、雕塑、设计等)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标准(试行)》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专业条件有了明确规定。根据专业类别,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设课程分为器乐类、声乐类、舞蹈类、戏曲戏剧类、美术(含绘画、书法、篆刻、雕塑、设计等)类,申请开办包含上述类别课程的培训机构,应分别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器乐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
(一)每个课室不小于5平方米;
(二)配备与教学相适应的相关设施设备;
(三)培训人员应具备器乐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器乐类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教学能力相关证书;
(四)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器乐类一对一培训、集体班培训等,应开设视唱练耳与乐理等基础课程。
声乐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
(一)每个课室不小于5平方米;
(二)配备与教学相适应的相关设施设备;
(三)培训人员应具备声乐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声乐类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教学能力相关证书;
(四)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声乐类一对一课程、音乐启蒙班、合唱班、美声演唱、民族歌曲演唱等基础课程;
朗诵、播音主持、编导等专业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参照声乐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执行。
舞蹈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
(一)不少于1间课室达到80平方米以上;
(二)配备与教学相适应的相关设施设备;
(三)培训人员应具备舞蹈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舞蹈类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教学能力相关证书;
(四)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基本形体训练、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爵士舞、街舞等基础课程。
戏曲戏剧类(含戏曲曲艺、戏剧等)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
(一)不少于1间课室达到80平方米以上;
(二)配备与教学相适应的相关设施设备;
(三)培训人员应具备戏曲戏剧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戏曲戏剧类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教学能力相关证书,地方剧种及非遗文化方向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
(四)戏曲戏剧类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唱念功及表演基本功、基功及做打功、群体表演等基础课程;
(五)安全教学管理方面,除培训场地基本设施外,教授基功及做打功课程,需配备相应安全护垫,教授高难度动作还应配备相应安全协助人员协助教学工作开展。美术(含绘画、书法、篆刻、雕塑、设计等)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一)不少于1间课室达到30平方米以上;
(二)配备与教学相适应的相关设施设备;
(三)培训人员应具备美术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美术类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教学能力相关证书;
(四)培训课程设置包括素描、写生、书法等基础课程。
《标准(试行)》提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配备相应教材(或讲义),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广告、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培训机构应选用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或自编教材,所有培训教材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采用自编教材的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标准(试行)》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文化艺术类培训名义开展学科类课程内容。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定了!事关明年春季高考,广东考生及家长速看→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

@汕头政务发布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快速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2-26 00:59